2006年4月18日 星期二

聽道小記---光明之子

日期:16/4/2006

講員:梁彩燕姑娘

經文:

(以弗所書58-10)

從前你們是暗昧的,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,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。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、公義、誠實。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。

 

今日是復活節,歷史學家於公元60-70年証實耶穌的存在~

復活是勝過死亡,且不在罪中,重新過光明的生活……

 

黑暗中的人:暗昧、看不見光(nothing)、呆滯、沒活動、沒結果、沒收穫、一場虛空、不能種出任何東西……

 

光能產生光和熱、產生熱能(Power),使大地溫暖木頭經光折射後,形成火~

 

黑暗能聚積不潔的東西,但只要有光照射,所有不潔的會無所偱形,立即溜走。就像人的罪,只要有信仰的光照著(常常記著神的話語),罪就會不容易在我們身上作惡了~

 

你是否活在黑暗中,自己會最清楚---一個大學生以為超速駕駛不是罪,被人抄牌後,要上庭,在庭上為自己的私心而講大話,結果獲輕判罰款;但最後畢業後在一次交通意外中死亡命(超速駕駛)~

不認自己活在罪中的,最後卻死於罪當中……

但我們藉著耶穌的死和復活,將我們由黑暗帶走,進入光明,成為光明的兒女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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